| 市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措施落实“三大管理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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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29 16:24 文章来源:华龙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
“宏观层面创新决策机制,中观层面创新许可审批,微观层面创新行政执法”———记者昨日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了解到,为确保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围绕创建法治政府而构筑的“三大管理创新”的贯彻落实,市政府正陆续出台多项措施予以“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我市制定了《重庆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决定》三项重要法规。以此构筑的“宏观层面创新决策机制、中观层面创新许可审批、微观层面创新行政执法”这“三大管理创新”,自出台以来,受到国家相关部门、各兄弟省市、全国新闻媒体以及市民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为防止明年开始的实施工作“走过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区县正在制定与之配套的多项制度。目前,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大环节的具体实施办法已起草完毕。各区县部门已经或正在制定“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的配套制度,并将报送市政府,保证创新工作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在贯彻“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方面,重点抓好决策信息公开、专家库建设、决策方案听证、决策档案管理及重大决策事项范围的量化等工作;在贯彻“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将重点抓好网上审批、政务公开、并联审批窗口的建设及企业评议部门等工作;在贯彻“创新和规范行政执法”方面,将重点抓好“五项清理”、执法权限下放、执法文书规范及针对重点领域的联合执法等工作。
此外,“加大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执行力度”已被写入《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将通过检查、督办、考核、评议、追责等多种措施,加大对“三大管理创新”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