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九龙坡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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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6-30 10:37 重庆市九龙坡区外经贸委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招商引资及对外事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拟定有关实施细则和管理规章。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对外经济贸易、招商引资工作任务。
(二)拟定全区进出口贸易、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贸易宏观管理、政策指导、情况分析,指导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分析国际、国内外经贸形势和全区进出口状况,提出调控建议;指导、协调全区对外经贸进出口业务;负责全区进出口企业申报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基金和奖励基金。
(三)管理全区进出口商品有关工作;研究、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区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办理国有、集体生产企业,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工作。研究拟定全区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国际服务贸易工作。
(四)分析、研究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区政府报送有关动态;拟定全区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国家规定审核、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并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区进行经贸活动的登记工作。
(五)指导、管理、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目标及措施的拟定,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对外发布招商信息,公布区政府计划招商项目和招商意向、招商政策,对引进直接投资进行政策导向。建立招商项目库;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组织区内外大型招商活动;负责外地驻区机构的管理、协调和服务。
(六)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海外投资、接受国际多、双边无偿援助等项目合同、项目建议书的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
(七)负责行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进出口公平贸易以及外商投诉协调等工作。
(八)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及招商统计,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九)归口管理全区外事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境人员和对外经贸组团的审核、因公护照和签证的申办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